湖北恩施:“税法宣传进校园”人人争做宣传员
“同学们,为什么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意思就是税收虽然是人民缴纳的,但最终用途也是用在我们每个纳税人的身上。”
3月21日, 恩施市税务局“税法宣传校园行”第一站在恩施市实验小学启动,一场别开生面的青少年税法宣讲课吸引了200多名师生的目光。
小小少年课堂,传播税法原理。“国家将税收用于国防事业,就可以保卫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现在读的学校,也是国家用税收修建的大楼、操场,这样我们才能好好读书。”
同学们踊跃发言,分享着当天在税收课堂上新学的知识。“还有我们每天上学要走的马路,奶奶晚上跳舞的广场,为我们照明的路灯······这些公共设施都是国家用税收的钱建造的。如果没有税收的话,我们现在根本就不能够正常生活。”
课后,该校200名师生在“税收连着你我他 争做税法宣传员”的横幅上签下自己名字,并做出庄严承诺。童圣朝是在读六年级的学生说:“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名字,签上就要负责任。今后出去餐馆吃饭都得索要发票。”
据了解,今年4月是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恩施市税务局除组织一系列青少年税法宣传讲座,还举办了“我身边的税收故事”作文及绘画作品征文比赛,吸引青少年的兴趣和关注。
“这次活动只是我们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的第一站,近期将进走进中学、大学。”恩施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谢迅介绍,今后还陆续举行税法专题讲座、“税务体验一日行”等多项活动,力争让税法宣传在广大青少年中落地开花、生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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