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地方税务局
2008-10-29 15:31:24 10:43:00 | 来源: | 作者:
莱西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为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内设8个科(室),下辖10个基层单位。2007年,莱西地税局在青岛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三服务理念,不断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构建全方位纳税服务体系,有力的促进了税收征管的同时,提升了地税形象。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充分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三)依据当地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和市局税收计划,编报本地年度税收计划,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四)组织实施本地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规费的管理和稽查,负责普通发票及有关税收票证的管理;(五)监督检查本地税收执法情况,负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六)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实施;(七)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局的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本局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八)承办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税收概况:2006年,莱西市地税局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3557万元,比2005年增长16.39%,其中税收收入4285万元,同比增长15.22%。税收收入中,中央级完成3629万元,增长6.80%;青岛市级完成4538万元,增长41.37%;县级完成24271万元,增长12.65%。各税种收入中,营业税完成17124万元,增长45.51%;企业所得税完成1292万元,增长38.88%;个人所得税完成4756万元,增长0.49%。
税收征管:一是强化税收执法片区责任制,对在责任制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征管责任区,严格追究管理员责任,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二是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税源管理要求,对全市个体户进行“阳光定税”,对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户建立税源管理登记簿、税源监控台账,解决了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加强户籍管理,及时了解工商登记信息;四是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全面建立市、镇、村综合治税网络;五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2007年1-10月共完成180户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提高了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意识。
税收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2007年1-10月共为119户纳税人办理了行政许可手续,无一违背规定现象;二是严格发票管理工作,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发票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对发票违章处理,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等事项进行复核并组织上报审批,发票违章罚款41起,罚款15920元;三是严格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自行申报工作,加强了辖区内1851户企业个人所税税收管理,丰富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数据库;四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2006年共检查企业496户,查处税款459万元,罚款151万元,维护了税法尊严。
纳税服务:以纳税服务中心为载体,强化服务观点,真正做到在规范执法中服务,在优质服务中执法,围绕“一站式”窗口做文章,在税收政策、办税程序、业务咨询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一是开展“A+B”涉税服务活动,得到省局的肯定,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二是完善了《关于实行承诺服务制度的实施办法》,大力推行“一桌式”服务,实行办税事项限时办理和文明服务承诺制。三是开展“ 三服务”活动,密切了征纳关系,组织由纳税人参加的恳谈会,特邀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座谈会,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与建议;四是大力推行公开办税制度,简化办税事项和流程,真正做到“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办税环境,使纳税人纳税纳得明白、纳得舒心。
队伍建设:莱西地税局自成立以来,狠抓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通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集体学习,鼓励个人参加各类自学,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开展寓教于学的各种活动,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快速增强,目前全局共有在职干部162人,大专以上学历的130人,其中大专学历的64人,本科学历的77人,分别是我局成立初期的 4倍和6倍,其中有10人获得省级业务能手称号,占青岛市局的13%,全面激活了地税事业的迅速发展,强有力地带动干部队伍素质的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