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余值(即房产原值按照规定减去一定比例)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全文>
征收意义
- 有利于社会公平和资源节约
- 我国收入分配的差距越来越大,房地产市场也体现得尤为明显,而房价上涨又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征收房产税一方面可以调节财富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土地和房产也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征收可以促使高收入者减少房地产的需求,实现社会资源的节约。
- 有利于弥补地方政府长期财政不足
- 过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可以在不增加土地资源的情况下,形成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据统计,2008年我国的住房存量为124亿平方米,按照当年房价计算的价值约为45.3万亿元。假定30%适用于房产税,税率为1%,则可增加财政收入约1359亿元。房产税还将增加地方政府的压力,让他们的支出变得更加透明,因为地方政府可能将不得不向房屋所有人报告他们是如何使用这笔资金的。
- 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 与交易环节一次征收不同的是,房产税只要持有,就需每年征收。这就要求市场购买者必须考虑今后持有房产的长期成本,结合自身的经济条件合理决策,有助于形成理性的需求。中国投资者钟爱房地产还有许多其他原因,尤其是他们目前从银行储蓄获得的实际回报率为负值。但要降低房地产投机的吸引力,房产税还有一段路要走。
- 我国将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 逐步扩至全国
- 全国人大财经委日前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指出,我国将加快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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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历史意义举措”[详细] - 季宝红:建议尽快结束房产税试点
- 首先分析试点“房产税”的意图
试行“房产税”的目的是平抑高房价,但现实角度来分析“房产税”,却是地方政府可以把一部分收入来源从单纯的卖地,部分转向获得房产税[详细]
国务院原则同意在个别城市开展房产税试点工作,具体方案由地方制定。重庆和上海两大城市随即推出了房产税征收细则,从1月28日起实施。上海试点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重庆为主城九区和三个开发区。<全文>
各国、地区房产税

中国: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主要是....[详细]

中国香港:不动产保有税称为物业差饷,按年缴纳。应税物业包括房屋、土地(不含农地)和包括码头在内的其他构筑物。可免除差饷....[详细]

美国:政府一般按1%到3%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不过,美国对拥有个人住房的业主,在征收个....[详细]

荷兰:征税对象包括个人住宅和营业用房,对营业用房及低收入者有减免规定,但对个人住宅没有。这种税收政策可以说是在鼓励房屋出租。[详细]

加拿大:以土地和房屋的评估总值的0.5—15%,根据业主的不同情况征收税,自己居住、自住加出租、商业性等不同用途的地产,房....[详细]

法国:包括“未建成区的地产税”、“建成区土地税”和“住宅税”。按规定,“未建成区的地产税”由空地的所有者缴纳税金....[详细]

比利时:所有的房屋都要征物业税,不管是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还是住宅。对于住宅,分新房和二手房两种情况。对....[详细]
上海重庆房产税细则对比 | ||
项目 / 城市 | 重 庆 | 上 海 |
试点范围 | 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南岸、北碚、渝北、巴南。 | 上海市行政区域 |
税 率 | 0.5%-1.2% | 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
本地居民 |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
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
外地居民 |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 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
计税依据 |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 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
税收减免 | (一)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
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 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 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 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 |
我国房地产领域相关税收一览 | ||||
税收 / 分类 | 税 种 | 纳税对象 | 计税依据 | 税 率 |
开发流通环节 | 耕地占用税 |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 0.5-10元/平米 |
土地增值税 | 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 30%、40%、50% 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
企业所得税 | 中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 | 应纳税所得 | 33% | |
个人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产的收入额减除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20% | |
印花税 |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 房屋产权转移时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价格 | 万分之三 | |
契 税 | 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 房屋产权转移时双方当时签订的契约价格 | 3-5% | |
营业税 |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 营业额 | 5.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三税”之和 |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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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环节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0.5-10元/平米/年 |
房产税 | 房屋产权所有人(个人免征) |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后的余值(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1.2%(12%)/年 | |
城市房地产税 | 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 房屋折余价值或房屋租金收入 | 1.5%/15%(新房免三年) |